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经煤安〔2009〕22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监管部门、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进入2月份以来,安全事故有所增加。2月14日,奉节县石乳煤矿违规开采发生一起较大瓦斯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2月22日,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四盘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4人死亡,给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全市煤矿应尽的职责。2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对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2月24日,市安委会召开今年第一次会议,刘学普副市长对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煤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按照市政府近期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全市所有煤矿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和召开期间开展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