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搞好动员部署。根据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组建省卫生厅“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25日前,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活动进行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投入到活动中去。厅直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厅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张云川同志在全省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执行力》、《赢在执行》、《做最好的自己》三本书。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讨论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干部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
3、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厅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确定一个单位或重点项目作为联系点,帮助制定科学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探索创新发展经验,培育创新发展典型,使联系点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点、科学发展的实践点、社会和谐的示范点。机关各处室按照自身承担职能,除积极配合厅领导抓好联系点的工作外,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一个社区或重点项目作为联系点。联系点确定后,要及时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切实解决问题。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要针对各自单位实际,结合党建联系点、扶贫点以及重点科室或项目等方面工作,确定联系点,帮助联系点抓好改革创新,实现以点代面,推动科学发展。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系点工作台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4、开展“蹲点调研”活动。厅领导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到基层单位蹲点调研;厅机关以处级干部为重点,也要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认真确定一至两个专题,开展走访座谈、下访接访、做形势报告等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剖麻雀、研究问题、提出对策。调研要轻车简从,杜绝形式主义。要认真撰写“蹲点手记”,自己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厅机关将适时通报蹲点调研情况,开展调研成果交流,推动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调研成果运用。
5、积极建章立制。一是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要根据职能特点,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明确具体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新闻媒体、河北卫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监督。3月底前,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要将公开承诺内容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健全首办责任制。对来机关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全力、高效地办好,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结合卫生厅自身职能,建立服务或办事窗口,规范并公开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要向当事人随时查询办理进度提供方便。三是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厅机关面向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审批和管理事项,要有明确的办理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办结。实行超时默认制,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结合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坚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对评议和考核处在末位的,一年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的待岗培训。五是建立健全追究问责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的,对发生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给予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直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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