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交通改革和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交通行政争议也不断增加,而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一是切实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严把进人关,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二是创新行政复议办案审理方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受理申请和办案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复议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立案条件的,必须依照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受理,对未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要按照《实施条例》的要求,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驳回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用完备的制度来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围绕“十一五”期间交通事业发展急需,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政管理等中心工作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加速形成适应需要、体系健全的地方交通法规体系。争取年内出台《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抓紧《吉林省公路条例》的调研协调工作,完成《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七、创新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结合省厅下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和机制,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首先,要组织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并严格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要讲求实效,具有针对性。通过开展执法文书讲座、制作竞赛、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将执法人员文书制作作为培训重点;结合放权对接工作,省厅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市县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的培训,以保证下放的权力平稳衔接、依法行使。最后,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加大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良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