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才艺展示部分考试内容说明的通知

  4、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科学的语言教育理念。
  (2)故事分析深入,目标具体明确,活动设计合理,教学组织环节清晰。
  (3)语言简洁,表达清楚、流畅。

  绘  画
  第一部分:绘画创作(满分7分)
  1、测试方式:根据现场命题,绘制命题画一张。
  2、测试时间:2小时
  3、提供材料:现场提供水粉颜料、油画棒以及4开水粉画纸、素描纸。
  4、自备材料:水粉画笔、水粉调色工具、涮笔筒,起稿用的铅笔、橡皮等。
  5、绘画要求:作品准确体现主题。
  第二部分:回答问题(3分)
  形式:现场抽签,回答问题。
  时间:准备10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内容范围:
  1、各年龄段幼儿在绘画学习和发展的一般特点。
  2、根据评委提供的幼儿绘画作品分析幼儿在绘画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特点和实际水平。
  3、根据给定题目选择适宜的年龄班设计一个美术活动并阐述设计思路。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现代美术教育理念。
  2、语言简洁,表达清楚、流畅。

  手 工 制 作
  第一部分:纸工制作(满分7分)
  1、测试方式:根据现场命题,进行主题制作。
  2、测试时间:2小时。
  3、制作形式:剪贴或纸雕制作。
  4、自备材料:纸、剪刀、铅笔、橡皮、圆规和所需胶条、乳胶、泡沫胶等。
  5、制作要求:能通过纸形象准确表现主题,构思巧妙。
  第二部分:回答问题(3分)
  形式:现场抽签,回答问题。
  时间:准备10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内容范围:
  1、各年龄段幼儿在手工学习及发展方面的一般特点。
  2、根据评委提供的幼儿手工活动案例,分析幼儿在手工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特点和实际水平。
  3、根据给定题目选择适宜的年龄班设计一个手工活动并阐述设计思路。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现代美术教育理念。
  2、语言简洁,表达清楚、流畅。

  附件1:
  北京市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报名表(一)

  区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幼教

工作时间

任教班级

学历

职称

所在单位名称

自选才艺

展示项目

参赛

编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