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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才艺展示部分考试内容说明的通知

  3、舞蹈形式:独舞。
  4、舞蹈类型:中国舞、芭蕾舞、当代舞,可以拿简单的道具。
  5、时间限制:5分钟以内。
  6、舞蹈伴奏:可采用录音带、CD、DVD、MP3格式伴奏,伴奏舞曲光碟和录音带由参赛教师自备。考场提供录音机、CD机等音响设备。
  7、舞蹈服装:参赛教师身着舞蹈练功服等便于进行表演的服装,不穿舞台表演服装。
  8、表演要求:风格突出、节奏准确、表演流畅、富于表现力。
  第二部分:即兴创作幼儿舞蹈(满分3分)
  1、形式:由评委播放一段音乐,参赛教师按命题用舞蹈语汇即兴表现音乐的情绪、形象、风格等。
  2、程序:乐曲连续播放两遍,参赛教师在乐曲第二遍时进行即兴表演。
  3、时间:表演约1分钟左右。
  4、表演要求:风格准确,舞蹈形象与音乐形象吻合。
  第三部分:回答问题(满分3分)
  1、确定题目:由参赛教师当场抽签确定题目。
  2、时间限制:准备10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3、内容范围:
  (1)学前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2)《细则》中各年龄班幼儿在韵律活动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3)根据即兴创作的幼儿舞蹈,简述幼儿园开展该韵律活动的教育目标和设计思路。
  4、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现代音乐教育观念。
  (2)语言简洁,表达清楚、流畅。

  讲 故 事
  第一部分:讲故事(满分5分)
  1、选择故事:由参赛教师自选故事,现场讲述。
  2、内容要求:故事内容必须为适合幼儿听赏的幼儿故事、幼儿童话。
  3、时间限制:不超过5分钟。
  4、辅助手段:为使故事讲述更加生动形象,参赛教师可化妆、使用简单道具。但不使用课件,不配乐,也不允许其他人协助讲述。
  5、讲故事要求:
  (1)选材新颖生动,适合幼儿听赏。
  (2)讲述流畅自然,声音悦耳动听,富有表现力。
  (3)姿态大方,服饰得体,表情动作适当,传情达意准确。
  第二部分:回答问题(满分5分)
  1、确定故事:由评委提供故事,参赛教师现场抽签。
  2、时间限制:准备10分钟,5分钟回答问题。
  3、内容范围:
  (1)分析幼儿学习本故事时的重点与难点,教学目标、引导幼儿理解故事时提出的问题及教学准备、教学过程。
  (2)结合年龄班简述幼儿语言发展的年龄特点及《细则》中关于幼儿文学作品学习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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