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和标准
| 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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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22分)
| 1、配备了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
现代化设备(3分)
| 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计算机及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的得3分。配备专用计算机得1分,其他每种设备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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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相应的档案管理软件(2分)
| 有相应的档案管理软件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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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档案录入工作(2分)
| 2008年档案全部建立机读目录的得2分,完成50%以上的得1分,不足50%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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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档案数据库建设(15分)
| 按照《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黑档发[2006]44号)文件要求,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部完成1998年-2008年以来的室藏档案全文数据库得10分,目录数据库得3分,多媒体数据库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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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案业务指导工作(5分)
| 1、组织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
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分)
| 提供上年度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有关材料的得2分,没有参考依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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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3分)
| 提供上年度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开展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提供依据的得1分,没有依据的不得分。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监管,保证与本机关档案数字化工作同步发展,并能提供依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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