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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省(中)直机关2009年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标准

得分情况

 

4、编写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2分)

参照《机关文书立卷归档操作规范》中的立卷说明编写归档文件整理说明,归档文件整理说明内容齐全、编写规范的得2分,内容不全、不规范的得1分,未编写的不得分

 

5、室藏档案按全宗进行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全宗卷(2分)

按照国家档案行业规范DA/T12-94《全宗卷规范》要求建立了全宗卷的得1分;按照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新技术应用等7个方面整理组卷,并符合要求的得1分;没有建立全宗卷的扣2分,整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6、归档文件质量符合要求

(2分)

归档文件齐全、期限划分准确、分类整理规范的得2分,归档文件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恢复整理“双套卷”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恢复整理“双套卷”。整理归档文件3份,1份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归档,另两份根据本机关的实际情况,按文号或责任者方法排列装订成卷或装盒。

 

三、档案保管与安全防护工作

(25分)

1、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实现

三分开(15分)

有独立的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的得15分,实现二分开的得10分,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没有实现分开的得5分。

 

2、档案库房符合档案保管防护要求,库房面积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符合档案保管防护要求,防护设施齐全(5分)

库房面积满足工作需要,符合档案保管防护的“十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水、防鼠、防虫、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整洁且防护设施齐全的得5分,库房面积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2分,防护设施每缺一项扣0.5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的扣3分。档案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分,同时,列入年度执法检查不合格单位。

 

3、档案装具符合安全防护要求(5分)

档案装具充足,整齐划一,符合安全防护要求,满足档案工作需求的得5分,装具不足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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