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09]7号 二○○九年二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加快构建四川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城乡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恢复重建市场服务体系,促进灾区消费
(一)加快推进重建项目实施。地震灾区市(州)、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作为确保市场供应、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引导对口援建资金支持市场服务体系项目重建。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实施,重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家装建材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粮油等商品储备库、机械化生猪屠宰厂等项目建设,2009年力争完成80%市场服务体系项目重建,201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市场服务体系功能恢复到灾前水平。
二、加快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搞活农村流通
(二)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流通网络、连锁经营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发展直营连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力争明年底农家店覆盖全省90%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拓展农家店“一网多用”功能,开展农产品代购代销业务。整合商贸、供销、粮食、邮政、盐业、烟草、医药、电信、农业等部门资源,推进多网融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家装建材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满足农民消费。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制订和实施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有特色、设施先进、功能齐备、交易规范、集散力强的批发市场。积极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善交易环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流通领域。加快建设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采取“农超对接”、连锁经营、订单销售等多种方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