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已把防火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防火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督促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开展防火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使防火消防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灭火演习和逃生自救训练等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防火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灭火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晋宁县“2.02”森林火灾的教训和新学期的“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教育效果,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四)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 “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昆森指传〔2009〕2号)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制定“五个一”宣传工作方案,开学后要组织出一期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知识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主题征文活动,写一封致家长和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确保森林防火“五进入”(即进入校园、进入班级、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家庭),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在组织春游活动中,各学校要把森林防火教育列入春游教育活动中,严禁学生携带火种上山游玩、野炊,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六)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每年的三月、九月确定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深入开展防火消防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推进学校防火消防工作,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在校园开展灭火演练、疏散演习、逃生自救等活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并将防火培训、疏散演练制度化。
(七)各学校(幼儿园)要下大力气加强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严格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建立健全逐级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奖惩兑现。
五、建立学校与消防部队共建关系
市教育局提倡学校(幼儿园)聘请消防部队人员做校外辅导员,进行中队开放日参观,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消防知识讲解,讲解消防队员灭火的英雄事迹,带领学生共同对学习生活的校园进行防火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校园的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全情况、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好用等等,引导学生排查火灾隐患,在分析中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