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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9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防火消防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9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防火消防工作的通知
(昆教德〔2009〕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
  为切实加强2009年学校防火消防安全工作,达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抓好学校,辐射社会”的工作效应,按照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教育”的总体思路,昆明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进一步加强防火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学校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是全社会防火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的火灾形势呈现上升趋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关爱下一代,将防火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制订宣传计划和方案,强化宣传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让青少年远离火灾。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把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摆在校园安全工作首位,“一把手”亲自抓、全面负责学校防火消防安全。要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及资源优势,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加大防火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彻底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和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
  二、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学校防火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学习防火消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新修订施行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学习贯彻《意见》和《条例》作为新学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认真对照《条例》各项条款,对《条例》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构建与国家消防工作格局相适应的学校防火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要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学校防火消防工作水平得到较大程度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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