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举措。
着力建立完善“五种机制”,切实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五种机制”即:
--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改革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继续推进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延伸服务链条,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良性互动。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协调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以打造“和谐惠民计生”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计生惠民行动。要从“处罚多生为主”转向“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重”,并积极推动向“奖励少生为主”转变。进一步健全完善“少生奖励、特困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扶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注重做好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建立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相联系,与民生普惠政策相衔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让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动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依托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协作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综合治理。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对人口功能区、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推动制定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政绩评价体系。
--逐步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农村社区计划生育自治模式,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入户到人的管理服务网络,确保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进一步赋权于群众和社会自治组织,增强群众参与、群众自治的能力,实现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依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分析和互动,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支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的落实,实现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健全经费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重点工作”即:
--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科技等手段,加快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构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性宣传格局。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开展《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加快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严格落实各项基本管理服务制度,下大气力抓好计划生育后进转化。继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清理,推行再生育“阳光审批”,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和高收入者违法生育的治理。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环节的管理监督。千方百计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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