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河北省7000万人口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河北省人口状况

  (一)人口数量变化

  河北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也是炎黄子孙的摇篮。河北的人口发展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时,河北的人口有100多万,到两千多年后的战国时期,增加到300万;进入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获得较大发展,从战国时期到公元1840年的两千余年,河北人口增至1800万。这个时期河北人口的发展因唐宋以后全国经济中心南移而慢于全国人口增长速度;从1840年到1949年的一百余年,工矿企业在河北有了发展,人口增至3000余万。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卫生条件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我省人口死亡率尤其是婴儿死亡率大幅降低,寿命大大延长,人口数量迅速增长。1949年我省总人口达到3000万,到1965年达到4000万,期间历时近16年;从1965年到1978年,全省总人口从4000万增长到5000万,期间历时13年;从1978年到1990年,全省总人口从5000万增长到6000万,期间历时12年多;1990年到2009年3月,全省总人口从6000万增长到7000万,历时近19年。在人口基数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全省每增长千万人口的间隔时间显著拉大。这归因于从20世纪70年代我省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妇女总和生育率从实行计划生育前的5.8下降到目前的1.8左右,1991年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我省共出现了四次生育高峰。第一次高峰形成于1950-1957年,年均出生人口100.86万,年均出生率29.85‰。峰值年份为1955年,出生人口为112.55万,出生率最高为32.29‰。第二次高峰形成于1962-1972年,年均出生人口121.41万,年均出生率28.49‰,峰值年份为1963年,出生人口为151.33万,出生率最高为38.61‰。第一次和第二次生育高峰成因主要是受建国后经济恢复和三年困难时期后补偿性生育的影响,由于当时我国尚未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全省妇女总和生育率在5.6-5.4之间,人口再生产类型正处于由“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向“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转变过程中。第三次高峰开始于1981-1990年,年均出生人口111.15万,年均出生率19.63‰,这一次出现了双高峰状态,峰值年份分别为1981年和1987年,出生人口分别为125.05和127.54万,出生率分别为23.99‰和22.50‰。这次生育高峰是20世纪70年代初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以后,全省妇女总和生育率已降至2.4左右后形成的。成因比较复杂,一是198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实际结婚年龄提前,再加上第二次生育高峰惯性的影响,婚育人群陡增;二是1984年、1986年我省两次对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照顾二胎生育面不断扩大,加上当时全省的计划生育管理和工作水平还不高,人口出生率强劲反弹,人口出生量陡增。 从2005年开始,我省正经历建国以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年均出生人口100万,年均出生率为14‰左右,峰值年份将出现在2012年,峰值出生人口将达到113万,峰值出生率将达到15.62‰左右,将历时达十余年。从成因上看,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则是在全省人口再生产类型已实现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后,妇女生育率持续稳定在较低水平情况下,受上一次生育高峰惯性影响而形成的结构性增加。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