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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18.认真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要加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宣传骨干培训,建立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宣传队伍。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法制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着力创办好《重庆司法行政》杂志,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宣传平台,提高司法行政在市级乃至国家级媒体上的话语权。继续坚持办好反映内部工作信息的各种简报、内刊,提高信息的“命中率”和采用量。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善于造势,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贴中心、扬正气、聚合力、展形象的巨大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发展战略、传播发展理念、介绍发展实践、推广发展经验、展示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和地位,积极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尤其要抓好典型集体和模范人物的宣传,充分展示全系统三支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协作,积极引导新闻媒体深入我系统基层开展采访报道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进一步加大主动策划力度,采取合办、联办专版、专刊、专栏、访谈,制作电视记录片、专题片、文学、文艺作品等影视、网络、广播节目的办法,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六、着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
  19.大力加强政工部门建设。要在全系统政工部门继续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政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不断提高政工工作“三服务”水平。要巩固发展以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一化”建设成果。要加强各级政工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先进的工作经验,发挥好政治工作职能。要加快政工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政工信息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应用。要加强政工工作理论调研,抓好政工工作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好《队伍建设专刊》等政工类信息简报。
  20.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要在政工干部中开展政治工作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规范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工干部能力素质,年内拟组织举办1期政工干部培训班。要强化实践锻炼,加大对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工干部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十严禁”规定和重庆市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行为规范,对全系统政工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1.努力把政工部门建设成为“温馨家园”。要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政工部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要进一步落实“三个留人”的要求,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政工干部,营造政工部门新老和谐、上下和谐、内外和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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