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7.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激励机制。要制定符合新形势需要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创建标准,在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中认真组织开展“优秀领导班子”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进取精神和内在活力,改进领导方法和提高领导水平。要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干部考核评价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制定出台《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要积极拓展考核工作外延,创新考核方式,在考核中增加民意调查的内容,将参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人员范围由目前以下级和同级为主,扩大到以服务对象和一般群众为主,注重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变“官评官”为“民评官”。要探索建立巡视考核制度,年内,市司法局将与市监狱局、市劳教局组成领导班子考核小组,对监狱系统、劳教系统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把日常了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为班子调整和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库提供依据。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评选“优秀领导班子”、调整后进班子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立功授奖、职务晋升、调整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干事有责、成事有功、误事有过、赏罚分明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先进性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8.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及市局党委制定的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文件,积极指导、督促监狱劳教系统任期届满的基层党委按《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并及时对基层监区、大队班子成员发生变动的支部进行增补,积极对一些软弱无力、工作不协调、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进行整顿和调整,激发其内在活力。要积极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七一”表彰、星级党员评比和树立党员执法标兵等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活动,在机关开展“三增强三提高”主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员执法竞赛、党内互助帮扶等活动,把单一、枯燥的组织生活形式转变为广大党员干警职工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形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号召力和影响力。要强化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和细化党内民主程序,健全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知情机制、参与机制、选举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在优秀青年干警职工中发展党员,不断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的培训,积极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9.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要利用与组织部联合下发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利契机,指导律师协会党委切实理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关系,力争在3月底前,做到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全部建立,党的工作全部覆盖;要认真执行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底数和异动情况;要加大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坚持把优秀律师和青年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要指导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灵活多样、务实地开展党的工作和党的活动。要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为龙头,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加强公证行业、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