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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八)夜景亮化行动。抓好主控道路、场所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亮化建设,加强夜景亮化集中控制系统建设,提高亮灯率,形成规模性景观效果。
  任务归属:夜景亮化行动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建委)
  市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就上述各项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明确各项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月9日-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任务;有关区和市政府部门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整治工作;组织整治工作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层层分解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7月31日)。各指挥部在市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展开各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区和市直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主控道路、场所的“脏、乱、差、堵、旧、暗”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面貌焕然一新。
  (三)考评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相关区在完成整治并自查的基础上申请市验收,市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照整治标准严格进行考评和验收,公布考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12月底)。各相关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加强主控道路、场所日常管理,重点严防交通无序、占道经营、乱倒渣土、乱贴乱画等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并着力加强城市面貌的美化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机制
  (一)指挥协调。市成立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调度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户外经营整治指挥部、市容道路整治指挥部、绿化美化行动指挥部、环境保护行动指挥部、夜景亮化行动指挥部及综合协调部、监察考评部、宣传动员部,分别负责整治的具体工作。各相关区和济南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推进方式。本次整治工作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区负总责”的方式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各专项整治的策划、协调、组织、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和单位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严格管理,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难后易、先全面整治后集中突击、硬件软件齐头并举”和“统筹实施、协调推进”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各专项整治,实现进度、质量、安全、效能的统一。
  (三)监察考评。市政府与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书,根据任务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奖惩。同时,建立以监察考评部为主的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性监察考评、以各指挥部为主的调度和督办考核、以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系统为主的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相结合的整治工作综合督查考核机制,适时督查、定期考评,并及时公布结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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