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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内容与责任分工
  在近几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八项整治工作:
  (一)交通秩序整治。优化交通组织方案,规范交通秩序,科学调整行车路线,加强交通管理引导设施建设,完善诱导系统和标志标线,加大缓堵保畅力度,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整治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整治行人闯信号、翻越护栏,三轮车违章行驶,大货车违章进市,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照车辆上路营运等突出问题,创建畅通、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任务归属: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建筑渣土整治。强化建筑渣土源头、途中运输、倾倒全程监管,坚决消除乱倒、撒漏等影响交通、破坏环境的现象,建立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秩序。
  任务归属:建筑渣土整治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建委)
  (三)环境卫生整治。提高道路特别是连通全运会“吃、住、行、游”的重点道路、场所保洁标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清理各类垃圾死角,展现洁净的市容市貌。
  任务归属: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
  (四)户外经营整治。查处取缔主控道路、场所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马路工厂、固定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行为,配合社区菜市场建设,引导业户入室进厅经营。
  任务归属:户外经营整治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市容道路整治。实施主控道路、重点窗口、出入口沿街面貌综合整治,拆除违章户外广告,规范门头店面、广告牌匾,统一设置公共引导标示,清理乱贴乱画等视觉污染,实施建筑立面出新,完善市政设施,达到外观优良、设施完好、功能适宜的目标。
  任务归属:市容道路整治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建委)
  (六)绿化美化行动。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提升”的原则,对“三区、四桥、五廊、七场、九园、三十二路”实施绿化美化、亮点打造、环境提升,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简洁大方、欢乐祥和的城市绿化环境。
  任务归属:绿化美化行动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七)环境保护行动。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工程(道路管线)、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堆场(露天仓库)和绿化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强化机动车与工业污染防治,做好秸秆禁烧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环保监察,加大治污减排工作力度,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市区环境空气中各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要求。
  任务归属:环境保护行动指挥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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