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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2009年2月6日 济发〔2009〕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促进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鲁发〔2009〕1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基础工作
  我市各级各部门在2008年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受此波及,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困难十分突出,形势严峻复杂,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的任务极为艰巨。在农业连续6年增产的基础上,保持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在农民工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态势中,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制约更加突出;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更加迫切。各级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正视困难,抢抓机遇,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切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2009年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的总体要求,把保持农业农村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民生,推进改革创新,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二、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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