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4月份-9月份)。一是组织各类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对照《
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照《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生产作业场所及各类设备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二是坚持典型引路。各地、各部门都要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做法和经验,全市将适时召开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危险性较大企业和C类企业为重点,对落实《
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情况组织检查和督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
第三阶段:评比验收阶段(10月份-12月份)。10月20日前,各市(县)、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11月5日前,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组织单位、示范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措施将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无一遗漏。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