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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失效]


  附件4:
  2009年市安监局直接监管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得 分

一、事故控制目标(400分)

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400分)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扣400分。

2、发生一起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生产、防火、交通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3、发生一起造成一次重伤5人以下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和有责道路交通事故,各扣20分。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安全生产管理

(500分)

二、安全生产管理

(500分)

二、安全生产管理

(500分)

1、责任制体系(60分)

1、查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未制定扣60分,职责不明扣20分,缺一项扣10分。

2、查与所属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签约率100%,漏一单位扣10分。

3、未按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0分;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一人扣10分。

4、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缺一次扣10分,会议形成的意见、办法和措施等未落实,有一项扣5分;年度工作部署、检查、考核、总结及有关文件资料,缺一项扣5分。

5、因安全投入不足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发现一起扣10分。

6、未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一家扣5分

2、规章制度建设(40分)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建立相关制度的,缺一项扣5分。

2、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岗位操作规程的,缺一项扣10分。

3、宣传教育培训(40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缺一项扣5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不齐全的,缺一项扣5分。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持证率100%,缺1人扣10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率不低于90%,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查出一人次未持证作业的扣2分。

4、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企业职工“三级教育”中,职工“三级教育”率100%,查出一人次未经教育安排上岗的扣2分。

5、“安全月”、“安康怀”、“夏百安”等活动的部署、总结等资料,未按要求开展的,查到一项扣5分。

4、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40分)

1、未建立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台账扣10分;重大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的,发现一个扣10分;隐患整改率低于95%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5分。

2、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检查每年(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不少于5次,缺一次记录扣5分。

3、建立相关方面专项治理的方案、检查验收、总结等资料台账,缺一项扣5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有一项扣10分。

5、应急救援体系(30分)

1、无应急救援预案的扣30分,未定期演练的扣10分。

2、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应急救援人员不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6、重大危险源监控(40分)

1、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未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电子台账30分。

2、危险源数据库不健全扣10分;未按规定定期更新危险源数据库的扣10分。

3、未按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实施分级监控管理的扣10分。4、未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的扣5分。

5、重大危险源未设置警示标识的,发现一处扣5分。

7、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许可、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工作(30分)

1、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发现一个扣20分。

2、核对年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数量,查“三同时”审查验收台账和预评价项目台账及规定的资料,缺一台账扣5分; 缺一个“三同时”项目扣10分; 缺一个安全评价项目扣10分。

3、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评价的,发现一个扣10分。

8、职业危害(30分)

1、未建立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台账扣10分。

2、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发现一处扣5分。

3、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缺一项扣10分。

4、未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物品和未督促规范使用的,扣5分。

9、消防安全管理(50分)

1、未按61号令有关要求建立消防档案台账及管理制度的,每缺一项扣2分。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缺一类扣2分。

3、消控中心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5分,操作不熟练的扣2分。

4、年内未按规定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扣5分。

5、未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扣5分,年内未按规定开展演练的扣2分。6、各类消防设施不能保证完好有效的,每一类扣5分。

7、未按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5分。

8、未在安全生产月、“119”期间开展消防宣传的扣5分。

9、年内单位因违法被消防部门行政处罚的扣5分。

10、发现单位内新、改、扩建消防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未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的扣5分。

10、道路交通安全管理(50分)

1、未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扣5分。

2、建立车辆、驾驶人、事故与违章、车辆检查和安全学习台账,特别对兼职驾驶人(含私家车车主)每年组织2次安全教育,每缺一项扣5分。

3、每月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并有台账记录,缺一次(项)扣5分。

4、每月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少一次扣5除分;

5、单位机动车辆年检率达100%,发现隐患并整改达100%,每缺一项扣5分。

6、单位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和有报废车辆或未经检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有一次扣5分。

1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0分)

1、未明确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的扣5分;检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发现有一项不合格,扣5分。

3、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有1台扣2分。

4、未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扣10分。

12、事故报告与查处(35分)

1、未建立事故台帐的扣20分;迟报一起扣15分;瞒报谎报一起扣35分。

2、事故调查处理,未做到“四不放过”扣20分。

3、结案时间超过期限,每起扣10分。

4、处理意见未落实的,有一项扣5分。

13、积极参加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15分)

1、平安企业创建未达标,扣15分。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未达标,扣15分。

三、安全监管创新工作(30分)

1、积极开拓创新,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作用。(15分)

1、在省级会议和媒体介绍经验或在全省推广的,有一次得10分;

2、在国家级会议和媒体介绍经验或在全国推广的,有一次得15分。

2、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15分)

1、调研文章和论文在省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有一篇分别得8分和10分;

2、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有一项得5分。

四、市政府安委会综合考评(70分)

1、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15分)

2、按要求开展或参加各类全市性安全会议和活动。(10分)

3、按要求及时向市安委会、安委办报送相关的材料和信息。(15分)

4、按要求及时查处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的情况,查处率100%。(10分)

5、按要求完成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10分)

6、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的。(10分)

1、《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缺报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2、按要求参加会议和活动,缺一次扣5分;未按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有一次扣5分;

3、有年度、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缺一次扣5分,相关材料和信息未报送缺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4、举报查处率低于100%的扣10分,查处情况缺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5、未完成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一次扣5分;

6、每通报一次,扣5分。

总 分

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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