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09年市各主管部门(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标 准
|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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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管理和事故处理(400分)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接到有关事故报告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 1、生产安全、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超指标,一票否决。单项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指标的各扣100分,每超1人扣20分。
2、接到事故报告后,未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发现一起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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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150分)
|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和决定,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 1、未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扣20分。
2、未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制度的有一项扣5分。
3、有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材料,缺一项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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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管理(250分)
|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中央和省驻锡代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50分)
| 1、未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制不落实的扣20分,未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有一家扣5分;履职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0分。
2、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高温季节、冬季防火期间未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隐患的,少一次扣5分。
3、未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的有一家扣20分。
4、未积极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扣10分
5、所属行业内企业,未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一家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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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分析研究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防范措施,并予解决。(50分)
| 1、未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的,有一项扣10分。
2、未及时部署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等工作的扣10分。
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标率达80%,随机抽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中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的管理台帐,未建立档案台帐的扣4分/家,不齐全的扣2分/家;未组织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的扣5分,未将考核结果纳入行业“评星、评级、评优”内容的扣5分。
4、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高温季节、冬季防火、安全生产月、“119”期间未及时发文部署本行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宣传工作的,缺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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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事项,依法严格审批。(50分)
| 发现一起违规审批项目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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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本部门所属单位及代管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台帐、厂长(经理)法定安全资格培训台帐和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台帐;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督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60分)
| 1、未建立基础台账的缺一项扣10分。
2、未组织安全检查或专项督查的,缺一项扣10分。
3、隐患整改未跟踪落实,有一处扣10分;重大隐患整改不落实有一处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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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道路交通法”和“省交通条例”,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40分)
| 1、建立车辆、驾驶人、事故与违章、车辆检查和安全学习台帐,兼职驾驶人(含私家车车主)每年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每缺一项扣5分。
2、机动车辆年检和率隐患整改达100%,每缺一项扣5分。
3、有报废车辆或未经检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有一次扣5分。
4、未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0分,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扣10分,未演练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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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教育培训(100分)
| 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 1、未开展活动的,扣20分。
2、法定持证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10分。
3、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计划的,缺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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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监管创新工作(30分)
| 1、积极开拓创新,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作用。(15分)
2、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15分)
| 1、在省和国家级会议和媒体介绍经验或在全省和全国推广的,有一次分别得得10分和15分。
2、调研文章和论文在省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有一篇分别得8分和10分;
3、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的有一项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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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政府安委会综合考评(70分)
| 1、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15分)
2、认真开展或参加各类全市性安全会议和活动。(10分)
3、及时向市安委会、安委办报送相关的材料和信息。(15分)
4、认真查处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的情况,查处率100%。(10分)
5、按要求完成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10分)
6、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的。(10分)
| 1、《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缺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2、未参加会议和活动的,缺一次扣5分;未按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有一次扣5分。
3、相关材料和信息未报送缺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4、举报查处率低于100%的扣10分,查处情况缺一次扣5分,迟报一次扣2分。
5、未完成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一次扣5分。
6、每通报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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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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