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加强举报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价格举报中心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底组织评选表彰一批“规范化价格举报中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价格举报中心带头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为全省作出表率,推动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加强价检工作法制建设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保障”和“规范”两大任务,完善监管规则,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5、加强价检立法工作。按照重点先行、急用先立的原则,配合国家研究制定《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条例》、《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借鉴外省的经验,研究制定《湖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争取省人大立项,为价格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6、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积极推行和逐步完善检查、审理、执行“三权”分离、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严肃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坚决纠正和防止越权检查、越权处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不良现象。
2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加强案卷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坚持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证、以监督为关键、以执法为重点、以领导为表率,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价格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年终与省局有关处室联合对全省价检系统的行政执法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8、建立案例分析制度。针对价格行政执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分析会等形式,以案说法,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查处疑难案件的水平。
八、加强价检系统基础建设
贯彻科学发展理念,创新价检工作实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加强全省价检系统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29、做好综合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掌握价格违法行为变化趋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构筑信息员网络体系,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时效。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价格监管的良好氛围。推进统计系统建设,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