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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建筑施工行业是事故高发领域,春季是建筑行业事故高发阶段。加之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将面临严峻挑战。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2009年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针对今年建设工程启动早、重点工程多的特点,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市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5日-5月5日

  二、检查重点

  项目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资质;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安拆、准用手续;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入场前安全培训教育;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情况;深基坑专项方案、方案论证、防护;临时用电等。

  三、具体要求

  1.各区、县(市)政府(安委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结合本地区施工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召开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本地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在各自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安监部门抽查比例不少于在建项目数量的10%。

  (3)对于结转工程,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对于本区域内的重点工程,各职能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或成立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监管工作。

  2.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职能部门制定春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市建委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房屋建筑施工拆除现场进行检查。对地铁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3)市城建局对市政工程进行检查。

  (4)市房产局对重点拆迁现场进行逐项检查,对一般现场加大抽查比例。

  (5)市安监局要加大对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管的力度,加大抽查比例。强化对去年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现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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