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石政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8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实现“三年大变样”和保障北京奥运空气质量,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为主线,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34个单位和丁芬等21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08年度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4个)
(一)环保工作先进单位(32个)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长安区人民政府
裕华区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
鹿泉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灵寿县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工业经济促进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建设局
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监察局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家庄市法制办公室
石家庄市商务局
中共石家庄市委员会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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