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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责任人:李忠文
  第三检查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组。液氯、氰化钾、氰化钠等有毒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防雷电、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刘昆一
  第四检查组: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现场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市政工程管道施工使用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对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采取通风换气措施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李宏瑞
  第五检查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货运企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基本安全技术状况、粘贴反光标识情况;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情况;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等道路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责任人:张志明、陈勇
  第六检查组:消防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和商场市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车站码头、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责任人:杨文华
  第七检查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城市供水、供气的设备设施、城市公交安全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责任人:左珍贵
  第八检查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生产、使用、运输、仓储、销售民用爆炸物各环节的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杨劲松
  第九检查组:旅游安全检查组。重点是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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