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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道路修缮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目标要求,实现无视觉污染。通过“两亭”(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服务亭及报刊亭)“两杆”(路灯杆、交通标识杆)整合改造和户外广告整治,控制“两亭两杆”总量,取缔非法广告,规范店招店牌。
  (六)坚持“五统两分”原则。
  道路修缮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分块实施、分条实施”的工作原则,抓好项目的实施。
  五、修缮内容
  (一)道路维修。
  1.路面破损、道板松动修复和加固;
  2.下沉窨井的提升、支管埋设;
  3.无障碍设施的修缮;
  4.道路接坡及障碍物清除;
  5.过渡空地的无缝链接。
  (二)绿化补缺。
  1.缺株死株补种,栅栏修复,节点绿化景观完善;
  2.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对被践踏绿地实施改造。
  (三)城市家具整合、改造。
  1.结合公交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服务亭和报刊亭的整合、改造,对其他城市家具进行整合、更换;
  2.结合路灯杆、交通标识杆多杆合一,对道路沿线的其他杆件进行整合。
  (四)广告整治。
  1.违章广告清除;
  2.破损店招店牌修复,与景观不协调店招店牌的统一规划、设置。
  (五)立面修整。
  1.建筑物景观灯缺损修复;
  2.建筑立面修复(含外装饰面脱落、雨篷松动等);
  3.建筑物外挂杆线治理。
  六、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要求
  道路修缮工程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2009年道路修缮工程原则上分两期实施,第一期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第二期要求在9月中下旬完成。各有关城区要确定一条修缮工程样板路抓紧实施修缮,并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1.2009年5月1日前完成当年所有绿化补种及样板路试点工作;
  2.2009年7月1日前力争完成当年所有立面修补及第一批道路修缮工作;
  3.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所有道路修缮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杭州市道路修缮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许迈永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市城管办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陈祥荣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投资集团、市邮政局、市电力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公交集团、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西湖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为成员。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审核道路修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问题,制订出台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以下简称“修缮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城管办主任兼任修缮办主任,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建投资集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电力局、市邮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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