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晋国土资技审〔2009〕6号)


朔州市平鲁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08年9月21日-22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经审查,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项目实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准予平鲁区井坪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验收组所提建议,对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的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08年9月21日-2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鲁区井坪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审阅了项目全部的档案材料、财务账目等。现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情况

  平鲁区井坪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的2004年第二批国家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83.2公顷,新增耕地60.9公顷,总投资980万元,建设工期为2年。

  项目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及变更设计,完成土地开发57.5公顷,土地整理225.7公顷,合计新增耕地60.9公顷。新打机井3眼,蓄水池2座,输水管道19.09公里,安装变压器2台,架设高压线3.65公里,低压线0.98公里;新建田间路6.28公里,生产路6.35公里;植树1.283万株。

  该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有序,能够按照规划设计(含变更设计)、预算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在施工中监理工作基本到位,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建设等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符合项目规划设计及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规范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