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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出进一步服务企业12条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出进一步服务企业12条措施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09〕99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委、市府提出的“四个确保”、“八项措施”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升质监水平,服务“四个率先”,帮助本市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共渡时艰,进一步提高本市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全市食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上海全面建设“四个中心”作出新的贡献,局推出帮扶企业四方面12条措施:

  一、减免行政事务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免收食品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证书工本费及定量包装计量合格评定“C”标志现场考核费。

  2.对企业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中国名牌产品、上海名牌产品、上海市迎世博计量诚信示范集贸市场等质量荣誉,不收取任何费用。

  3.对企业办理产品标准备案、采标标志、标准化成果申报等行政事务,免去相关行政费用。

  二、组织质量岗位培训,帮促企业练好内功

  4.为提高中小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免费为1000名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提供岗位知识培训;为增进进城务工人员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免费培训10000名进城务工人员;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免费培训5000名食品添加剂专职管理人员;为提高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技能,免费培训15000名中小企业务工人员。

  5.为拓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2200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免费举办质量工程师、体系内审员、认证咨询师等职业知识讲座。

  6.为确保世博平安,世博会前分期分批培训全市中小企业20万名特种设备企业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操作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

  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不断改进

  7.组织百名质量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区、县义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咨询服务。

  8.在市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设立专家咨询服务台,相关部门每日轮流在服务台现场为办事企业提供义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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