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二00九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09〕8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OO九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二○○九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
2009年是上海经济发展面临艰巨挑战的一年,同时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以及筹备“世博会”进入全面冲刺阶段的关键之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全市质量工作,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水平,对于扩内需、保增长、顺利实现“四个确保”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信心、沉着应对、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各项质量工作的有效性,全面提升城市整体质量竞争能力,为上海在逆势中实现新的突破、在逆境中实现新的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一、2009年质量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挑战,紧紧围绕“四个确保”中心任务,按照《质量振兴纲要》总体要求,立足以质取胜,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持续改进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强化质量安全保障,优化质量公共服务、提升质量竞争能力,以质量增效益、保增长、促发展,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在新起点取得新发展。
二、2009年质量工作总体要求
(一)着力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责任方职责,全面有效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完善“企业负第一责任、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行业质量自律”的质量责任体系。坚持速度、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原则,将质量发展规划纳入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完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社会中介组织要在质量公共管理体系发挥更大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质量自律机制,畅通行业质量信息渠道,开展行业质量工作指导;企业要增强质量责任主体意识,牢牢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对企业自身负责的态度,强化质量管理,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