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静安雕塑公园二期设计方案的批复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核静安雕塑公园二期设计方案的请示》(静绿[2008]14号)已收悉。根据《
上海市绿化条例》、《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
静安雕塑公园位于成都北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石门二路以东,山海关路以南。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东北,占地面积约36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
原则同意设计方案中的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该公园将被建设成为一个开放性城市公园,功能定位以公园为主体,以绿色为主脉,以雕塑为主题,以展示为手段,以市民为对象,以公益为宗旨。
三、绿地内部用地比例
原则同意静安雕塑公园二期绿地的内部用地比例(略)。
四、关于历史保护建筑功能
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历史保护建筑,应用作公共服务性建筑,对公众开放。
五、关于下一步深化设计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处理好与周边的衔接关系。进一步落实好与已建一期工程的衔接关系;进一步落实好与周边街坊的衔接关系;进一步处理好与地下变电站的衔接关系,其中地下设施出地面的工程设施,另行上报我局审核。
(二)关于竖向设计。公园部分地块地面过于平坦,大面积草坪无法自然排水,下一步设计中应适当调整竖向设计,确保公园的自然排水。
(三)关于贯彻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养护的便利性、节能灯选择、水系统自净功能、地面透水材料选择等事宜。
(四)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应急难场所建设,以备突发应急事件时避难之用。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绿化条例》中的有关要求,其涉及防汛、环保、消防、卫生防疫、交通、园名、市政及建筑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相关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