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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快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以完成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中生活垃圾无害化率指标为目标,加快梳理“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抓紧展开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入做好技术储备,研究深化政策措施,努力创造条件提前启动实施一批项目。启动江桥焚烧厂技改扩能工程、推进内河集运系统建设和老港1、2、3期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程。年内力争建成普陀综合处理厂、松江综合处理厂。完成宝山综合处理厂土建工程。
  大力推进农村村容环境建设。全面巩固“整洁村”建设成果,扩大“村容整洁示范村”、“绿色小康园(村、户)”建设区域。按照《上海市整洁镇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试点镇推进工作和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推进、验收机制,使“整洁镇”创建与推进乡镇体制建设、专业规划编制、保绿保洁服务一体化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关闭设置在铁路、高速公路和省际通道沿线的17座简易填埋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使农村环境状况有明显改观。
  (二)治顽症,全面落实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
  重点围绕难题顽症的破解,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依靠法律、制度和机制,将治理取得的成效转化为长效成果。
  保洁中小道路和重点水域。消除中心城区、郊区(县)城市化地区范围内815条中小道路周边“脏、乱、差”现象,达到“清洁、整齐、有序”的目标。完成黄浦江、苏州河干流169个支流河口和未能落实日常保洁的50公里、上游干流113公里水域环境整治;达到“面清、岸洁、有绿、协调”目标。
  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年内建成45个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镇),基本达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配合市文明办,将市容环境责任区创建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在全市营造自觉落实责任区制度的良好氛围。
  整治铁路、轨道交通、国省道沿线市容环境。重点整治2条铁路、8条地面运行轨道交通、13条高速公路、4条国道和15条主要公路两侧市容环境,使省际通道两侧的市容环境达到“整洁、有序、协调”。
  整治公共交通枢纽区域市容环境。重点提高两大机场、2座火车站、40个轮渡客运站、36家长途客运站、44个公交枢纽站等区域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实现市容环境清洁、整齐、有序、靓丽的目标。
  综合治理乱设摊。按照市政府17号文要求,疏堵结合,分类管理。细化落实疏导方案,严格落实堵的措施,实施面上控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大力支持街(镇)整合各方力量,全面实施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乱倒渣土。通过“转变委托方式、实行一区一价、运输处置费用单列、实施卸点付费、落实专线运输、强化行业自律”等措施的落实,坚决规范渣土运输市场,全面遏制偷乱倒现象。加强源头治理,与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前移渣土管理关口。抓住以轨道交通、世博建设为主的重大工程,与大型建设施工单位建立协调机制,做好共管共建,确保乱倒渣土顽症得到明显治理。
  综合治理乱搭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杜绝推诿扯皮。城管执法部门要勇于牵头,敢于负责,积极开展面上的协调工作,主动与房地、规划等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一口受理”机制,规范处置流程,提高分转效率,落实查处效果,做到“分得清、转得出、抓得实”,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源头发现机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坚决把新的违法搭建处置在萌芽状态,同时有序推进历史老账的违法建筑拆除。重点拆除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国省干道、铁路、黄浦江(苏州河)等沿线两侧以及主要旅游景点、商业娱乐场所、交通枢纽点、主要接待宾馆、政府所在地周边的违法建筑。同时坚持实行“拆、建、管”并举,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无违法建筑街道活动,充分调动街道(镇)在拆违工作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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