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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小企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35、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创新制度。围绕打造七大主导产业链,改进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利用产业技术路线图加强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加强与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的合作交流,将产学研重点向企业倾斜,推动产学研成果加速转化与应用。市中小企业、挖潜改造、节能、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专项资企,优先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项目,加快开发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采用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综合利用三废新工艺。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加快公司制改造,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逐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公司和集团。
  36、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建立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提供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骨干企业进行产业、产品上的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协作关系,相互之间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关系,推动全市主导产业链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形成良性的企业生态。
  37、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其自觉遵守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质量技术、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实施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工程,动员和引导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商业道德,承担信用责任,诚信践约,公平交易,争做“重合同、守信誉”的优秀企业;大力加强中小企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38、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和指导中小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职业健康;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引导其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公民。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39、组建相应组织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唐山市中小企业振兴领导小组,建立中小企业政策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促局。各县(市)区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组建唐山市中小企业振兴政策研究与督查工作组,具体负责振兴举措的完善与督促落实。
  40、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帮扶活动。从市四大班子领导做起,每人与一家中小企业“结对子”,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及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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