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按照边清理边整改边健全制度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本系统、本单位的收费、基金、集资、保证金、摊派等收缴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收费行为。各级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办公室认真总结清理规范工作,市、县两级向上一级作出清理规范工作专题报告。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办公室抓好源头治理和机制制度改革,从强化依法收费行为意识、建立合理收费机制、推行集中统一收费、监督收费行为、处理违规收费行为等方面研究治本措施,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石家庄市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要认真把握清理规范原则,既要体现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进行清理审核;又要体现合理性,真正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整改纠正。各级要抓住集中审核这一关键环节,对照原则要求,认真把关,仔细审查,拟保留的项目要一项一项地研究通过,该取消、停收(征)的项目坚决拿掉,该降标、归并的不搞特殊、不得变通,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

  (二)全面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各自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政府性集资、保证金和摊派项目,要逐条逐项地清理项目审批的机关、执收的主体和收费的依据、标准、范围、金额等情况,并进行全面规范,做到不漏一项,不留余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收费。

  (三)各负其责。各级政府层层负责,主要抓好本级各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政府各部门负责组织本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注册登记管理的中介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各执收主体谁收费谁清理上报项目,各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财政、物价部门谁审批(报)谁审核,各级政府哪级研究批准的项目,哪级负责规范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条块结合,明确分工,齐心协力,务必抓出成效。

  (四)加强督查。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民政、法制、纠风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有重点地抽查本级三分之一的部门落实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各级要全面公开清理规范的项目、程序、结果等,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要严厉查处各种乱立项、乱收费案件,确保圆满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六、组织领导

  全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监察局牵头,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实施。市政府成立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联格办公室要按照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抓好具体工作协调。市财政局、物价局和纠风办要分别成立办公室,搞好专项治理和规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
  (一)市财政局牵头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为工作,主要负责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审核市、县两级清理规范结果及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市物价局牵头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工作,主要负责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审核市、县两级清理规范结果及拟保留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市政府纠风办牵头清理规范政府性集资、保证金和摊派行为工作,主要负责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审核市、县两级清理规范结果及拟保留的政府性集资、保证金项目。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石家庄市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指导意见》,主要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审核规范收费行为的相关文件。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重点工作指导。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