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石家庄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和《石家庄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抓好本级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本级行政区域(含各类园区)涉及的所有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政府各部门负责组织本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注册登记管理的中介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各执收主体谁收费谁清理上报项目,各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财政、物价部门谁审批(报)谁审核,各级政府哪级研究批准的项目,哪级负责规范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条块结合,明确分工,齐心协力,务必抓出成效。
二要严格执行清理规定。要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标准,对收费行为和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严格规范,能调整的调整,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和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予以取消或停止。对拟保留的项目要一项一项地研究通过,该降标、归并的不搞特殊、不得变通,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
三要严密细致自查清理。本次清理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清理收费和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及其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分别报送两个市清理规范办公室。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各自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政府性集资、保证金和摊派项目,要逐条逐项地清理项目审批的机关、执收的主体和收费的依据、标准、范围、金额等情况,并进行全面规范,做到不漏一项,不留余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收费。对瞒报、漏报的一律视为取消。
四要按时上报清理结果。清理规范固定资产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3月15日前,市直有关部门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将清理规范意见和统计表格一并送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汇总本级行政区域内所报清理规范意见和统计表,形成专题报告和汇总统计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公室。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3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将研究清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和统计报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办公室。3月25日前,市直有关部门将研究清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和统计报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二○○九年三月五日
石家庄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整顿收费秩序,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09〕8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着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清理收费、基金、集资等项目,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