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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09)


  二、深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

  执法职责和权限:根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授权,依法对我市酒类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酒类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4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799101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四)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五)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六)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七)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八)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九)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十)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一)典当管理办法

  (十二)拍卖管理办法

  (十三)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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