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设办案系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对案件立案、督办和相关案件查处结果进行登记管理的系统平台,实现从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执法文书打印、处罚处理、强制执行和结案归档等流程在各单位内网上办理。同时,在政府外网公开各执法部门办案程序、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相关案件处理结果。办案系统的建设必须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决策分析和综合评价系统有机结合。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贸工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环保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城管局等部门协办,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和完善网上公共服务系统。
8.完善“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市现有政府网站进行改造升级,突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便民服务四大功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具体业务,进一步完善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查询服务,进一步丰富、方便群众的在线办事服务,并逐年修订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单位分工落实,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9.建设社区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相应的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各业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将政务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信息平台的统一化、简易化和高效化。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信息办协办,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0.完善市政府12345公共电话公共服务平台,以市政府12345公共电话系统为基础,整合各区、各部门部分公开电话资源,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互联网等信息化渠道,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地向市民提供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意见或建议、求助等非应急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市政府12345公共电话系统与市政府应急电话系统和社会便民服务热线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做到市民只记一个电话号码,只打一个电话,就能得到政府的答复和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办负责,市信息办协办,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1.建立社会诚信数据库。以市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为基础,征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从中选取严重失信的黑名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利用网上查询、在政务业务系统中嵌入信用信息服务模块、使用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等方式,强化信用信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功能。立法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创新评比等政府活动中,必须事先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广使用信用报告,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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