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举的原则,贯彻落实扶持培育社会组织的配套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义工联、观鸟协会、绿色人居协会、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活动。加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种类多样、服务直接、知识专业、方式灵活的优势,使其发展成为文明城市建设的生力军。
四、健全教育机制
(九)加强现代公民教育。深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积极推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和《深圳市社会公德“七不”准则》。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营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氛围。整合宣传、文化、教育、体育、科学、法制、卫生、计生等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课堂教育、岗前培训、公益宣传等在公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十)强化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各新闻媒体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文精神,既尊重规律,又大胆创新,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在同市民交流互动中促进形成共识,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注意利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主动出击,精心策划,切实维护好网络舆论传播秩序,推进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掌控舆论导向,不断丰富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手段。
(十一)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重发现和培养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代表社会前进方向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市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大力宣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深入开展“学楷模、讲道德”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精心设计,积极组织道德模范、文明市民等先进典型参加各类公民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二)丰富道德实践活动。发挥文学艺术的社会教育功能,积极开展读书月、市民文化大讲堂、美丽星期天、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公园文化节、“鹏城金秋”艺术节、“创意十二月”等文艺活动,寓德育于美育之中。精心打造关爱行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文明行动、募师支教、对口扶持、特区与老区心连心、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全面推进“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道德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和重大社会事件,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