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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庆元至巾子峰公路(会溪至千岗坑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庆元至巾子峰公路(会溪至千岗坑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37号)


丽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庆元至巾子峰景区公路(会溪至千岗坑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丽交〔2009〕0018号)悉。根据《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庆元至巾子峰景区公路(会溪至千岗坑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投〔2009〕5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和你局报送的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起点K0+000~K3+300段及连接线按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K3+300~K9+366段按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隧道宽9米、净高5米,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50,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Ⅱ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二、同意路面面层采用22厘米厚水泥砼,基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三、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U型桥台和扩大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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