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孙廷喜(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范立新(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赵亚平(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陈志中(省公安厅副厅长)
鲁玉(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
席七万(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智勐(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刘少宇(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新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
田立文(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兰荣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修道(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赵会群(省通信管理局纪检组长)
张战伟(省监察厅副厅长)
庞贞燕(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祁敦芳(省审计厅副厅长)
杨文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司九龙(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于庆林(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家税务局,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之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以协调小组的名义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信息反馈的具体办法,收集、整理、汇总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任:
席七万(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智勐(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副主任:
李天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刘木生(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处长)
胡宪黎(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周晓宇(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