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通用)量化指标表
2、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粮食产业)量化指标表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畜牧产业)量化指标表
4、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水产业)
附件1: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通用)量化指标表
考评对象:
考评内容
| 考评指标
| 县级自评得分
| 市级复评得分
| 省级考评得分
| 考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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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制定(20分)
| 1.项目区域选择和支持环节(10分)
| | | | 项目区域选择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且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得3分;项目实行整建制推进或连区连片建设的得4分;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集中支持一、两个环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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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案编制质量(3分)
| | | | 方案编制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得3分;缺少内容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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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案报送(3分)
| | | | 按规定时间报送方案(含各种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等)的,得3分;若为一次性上报方案的,迟报不得分;若分批次上报方案的,迟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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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措施与机制创新(4分)
| | | | 建立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的得1分;定期或不定期加强项目建设督导,有督导调度、考察记录或会议纪要等文件得1分;能够体现省里总体方案要求,工作有创新,并总结出先进管理经验上报省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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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农资金整合(25分)
| 1.整合资金的渠道(7分)
| | | | 从预算编制环节整合相关专项与中央、省、市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的,得3分;整合其他部门专项的,得2分;采取打包、拼盘等形式集中投入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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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合资金的规模(8分)
| | | | 以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为基准,市、县整合资金每超过15%的加1分,最高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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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合资金到位率(10分)
| | | | 按资金整合方案足额安排并到位的得10分;到位率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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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项目管理(20分)
| 1.管理制度建设 (8分)
| | | | 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健全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严格落实责任制,推行项目公示制、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等措施得3分;工作台账、项目建设阶段性总结、项目管理档案以及其他文件资料齐全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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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拨付进度 (5分)
| | | | 县级农口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报账申请后,经审查合格并于一周内拨付资金的,得3分,每迟一周扣1分,扣完为止。按规定用途和标准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报账手续齐全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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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宣传与信息报送(4分)
| | | | 向上级部门每报送一篇信息或材料得0.1分;每上报一篇经县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宣传材料得0.3分;每上报一份由县级以上领导批示的信息得0.6分(其中省级领导批示的得1.5分);最高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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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协作(3分)
| | | | 部门密切配合、反映良好的得3分,一般不得分。部门有不良反映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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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规违纪行为(-20分)
| 1.重大违纪
| | | | 经审计、财政投资评审、监督检查机构检查出存在重大违纪行为并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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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违纪 (-20分)
| | | | 被各种渠道检查出存在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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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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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得分为通用量化指标表和分产业量化指标表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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