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的意见
(鲁建建字[2009]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增强做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深刻认识当前的形势。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中央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以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如何确保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将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的长远大计。最近一个时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千方百计保障扩大内需项目顺利实施。为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必须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虽然,经过多年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建设项目规避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给工程建设留下诸多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对此,各级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好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职责,努力为工程建设特别是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强化服务、依法监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为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强化服务,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协调。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农房建设、危房改造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各级建设部门要超前服务,主动做好政策法规咨询和技术指导。要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展开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有关工作,尽量缩短前期准备时间。要尽快推行施工许可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已开工项目信息,以便做好跟踪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提高审批效率。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优先办理建设手续,优先安排进场交易。要切实履行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义务,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对具备法定条件的要当场办结,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