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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美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美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9〕4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8年7月17日向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美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执业资格。为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中医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美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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