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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
(抚政发〔20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职责,促使项目尽快落地,市政府在原有关于招商引资和引进项目的要求和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现就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机制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分层分级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一)县区能解决的问题由县区负责解决

  各县区和经济开发区是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的主体,要积极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全面推进项目落地工作,在本县区职责和权限内能够解决的项目落地问题不能上交。在项目落地工作中本县区解决有困难的问题,要区分问题的性质,主动向市有关专业部门和市重点项目办同时上报。

  (二)超出县区职责权限的专业问题由市直部门分类解决

  县区将超出权限需市直专业部门解决的问题,如规费、规划、土地、环保、安全、消防、电力、供水等问题分类后分别报送相关市直部门和市重点项目办,由相关市直部门根据责任归属负责解决,市重点项目办掌握解决动态;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市重点项目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三)重大问题由市领导解决

  对于超出市直部门权限的问题,由市领导根据业务分工组织市相关部门分类解决;涉及多位分管副市长的重大问题,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协调各位分管副市长和相关部门解决;需要市长解决的问题要召开项目落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

  二、畅通项目落地信息渠道

  各县区要按照市重点项目办的要求,每半月将本县区项目落地存在的问题分类汇总上报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及时汇总项目落地进程信息,定期向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并发布项目落地进展通报。落地项目要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随项目意向转为合同随时更新,将开工建设的项目剔除,将意向项目转为合同项目补充到落地推进项目中。

  三、建立全市项目落地工作调度会议制度

  市直各部门要将解决项目落地存在的问题纳入日常工作,随时解决。超出部门权限的问题要召开专业调度会解决。调度会议实行旬调度会制,由分管副市长主持。调度会议由各县区汇报项目落地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解决问题的办法。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交市重点项目办,由市重点项目办列入市综合项目调度会议题。综合调度会实行月例会制,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重点项目办作项目落地情况主汇报,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补充。市直专业部门汇报需综合调度会解决的专业问题,由常务副市长协调解决。特别重大的问题由常务副市长提交市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市政府督查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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