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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市煤五集中供热项目继续收取集中供热工程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市煤五集中供热项目继续收取集中供热工程费的批复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黑价经字〔2009〕33号)


哈尔滨华成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哈尔滨市煤五集中供热项目收取并入网工程建设费的请示》(哈华成热电公司呈[2008]3号)收悉。你公司收取集中供热工程费以来,加快了热网改造和扩建步伐,改善了供热状况,提高了供热质量,降低了烟气排放,推进了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因此,同意你公司继续收取集中供热工程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仍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煤五集中供热项目收取热网工程建设费的批复》(黑价经字[2007]18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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