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重性精神病人治疗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11号)
各区县卫生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两会”)即将于2009年3月在北京召开,为加强我市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请各区县认真做好辖区内精神病人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信息监测工作
按《北京市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辖区精神卫生机构门诊、住院病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告,同时做好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
二、做好访视评估工作
根据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职责,于“两会”开始前组织专兼职社区精神病防治医生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访视。对辖区病人要做到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和精神状态清,实行四期管理(波动期、疾病期、慢衰期、缓解期),指导服药与就诊。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重点病人和病情波动的病人,要进行动态评估,对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患者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管理。
三、做好治疗管理工作
加强与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之间的联系,指导监护人加强对患者的监护和督促服药。向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免费药物,积极动员病情严重的患者及时入院治疗。加强对住院精神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严格把握出院标准。为精神病人的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会期间,各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处置队要做好人力、药物等准备,加强值班备班。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应对,妥善处置。
各区县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小组要密切联系,共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依法办事,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我市精神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