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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安〔2009〕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目前,各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已陆续开工,春季气候多变,是事故易发阶段,全国 “两会”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9〕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切实将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及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并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严格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要求施工企业严格审查和验收,经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复工复产,由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开(复)工令后方可开工;严格禁止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抢进度或超常加班加点,防止造成新的事故隐患,引发伤亡事故;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拆装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体制机制,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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