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发行陕西省分行关于我省2008年度财政贴息储存部分国产羊毛的通知
(陕发改经贸〔2009〕252号)
陕西秦圆羊毛制品有限公司,省农发行营业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国家财政贴息储存部分国产羊毛的通知》(发改经贸〔2009〕233号)精神,现就2008年度财政贴息储存部分国产羊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2008年度国家安排我省财政贴息储存羊毛数量为2000吨,其中1500吨羊毛实物贴息储存,储存品种为优质细羊毛;500吨用于开展提高羊毛质量和扩大内销的初加工试点工作,促进优质细羊毛购销。贴息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羊毛储存贷款利息由中央和省财政各负担一半。计划内实际贴息储存羊毛数量以财政部驻陕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实数为准。
二、贷款贴息。2008年度国家财政贴息储存羊毛所需货款由省农发行在不突破15000元/吨价格和相关贷款规定据实安排。陕西秦圆羊毛制品有限公司要保证专款专用,及时归还当年银行发放的贷款本息。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三、质量要求。财政贴息储存的羊毛,应为2008年生产的优质细羊毛。陕西秦圆羊毛制品有限公司要确保储存羊毛质量,并根据毛纺工业需要对收储的原毛进行初加工,扩大优质羊毛销售,及时将市场信息传达给牧民,引导牧民适应市场变化,改良品种,调整结构。贴息储存羊毛的保管和定期轮换工作,由省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