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音乐学院演艺中心建设和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251号)
西安音乐学院:
《关于我院演艺中心建设立项的报告》(西音院字〔2008〕第45号)和《关于我院学术交流中心建设立项的报告》(西音院字〔2008〕第46号)收悉。为改善你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学和音乐交流水平,经研究,同意你校建设演艺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演艺中心1万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2万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400万元,其中:演艺中心7000万元,学术交流中心3400万元,资金由你校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