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对地铁、长江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地铁、长江隧道的施工企业除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外,还要加强对重大风险点的控制,施工前要开展风险的辨识、分析和评估,明确控制措施,施工中要对风险点进行跟踪管理,出现异常或险情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要结合参与工程施工管理单位的具体内容,明确和落实施工风险管理责任。
五、强化安全文化保障措施,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知识,要组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新标准进行专门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注重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考核。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
三是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民工学校为载体,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健全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运行协调机制。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各企业和施工现场应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五是以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载体,广泛宣传做好民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积极促进企业自觉抓好民工安全教育;并从南京近两年来发生的事故中选取若干较为典型的案例,制作成展板,开展巡展活动。
六、强化监察执法保障措施,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严格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重点是审查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审查各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履行到位情况。进一步深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内容和方案布置程序,明确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内容,使方案布置真正具有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对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问题较多、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将处罚与企业市场准入和个人执业、任职资格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