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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8、推动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科普活动的阵地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普活动,组织学生成立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小制作、小发明”活动,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心理健康、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科普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和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在全省开展“科技教育基地校”建设和评估工作,建成一批示范校,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中小学科普活动的开展。
  9、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采取省、市联合举办“三种模式”应用培训班、组织专家“送培下乡”、编制应用示范光盘、架构农村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等方式,继续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工作,并充分利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将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纳入培训计划。建成并开通省级资源中心,出台省级优质资源建设大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远教设备的“班班通”工作,扎实推进远程教育“堂堂用”,确保远教设备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教育部要求的20个学时。继续抓好省级应用研究试点县指导工作,加强工程管理和应用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出台远程教育工程评估细则,指导各项目县(市、区)建立服务体系,为工程持续广泛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10、建立健全初中、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在基本建成“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力量研发教务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等其他功能模块,并分赴各设区市进行应用培训。征求各地使用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课题组和软件开发单位进一步完善、升级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初中、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在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和提高全省中学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水平中的作用。上半年启动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
  1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组织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确保 “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工作程序,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行为。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开展教辅材料征订发行新运行模式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严禁学校超出本设区市审读推荐的版本和品种范围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加强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规范管理。
  12、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精神,加大对违规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推进城区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研究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规范各类竞赛活动,切实纠正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对教师和学生实施奖惩的错误做法,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在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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