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以农村幼儿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推动落实县、乡政府统筹管理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完善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延伸至行政村的多种形式方便农村幼儿入园的多元化办园体制,全省90%以上的乡镇建有乡镇公办中心园,确保全省适龄幼儿入园率保持在88%左右。
  --抓好三类残疾儿童“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2%。继续推进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按“特事特办”的要求对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特殊教育实行一体化办学。省级特教经费重点扶持17所特教学校提高办学水平。17所特教学校中的各设区市直属特教学校均应举办残儿幼儿班,并继续扩大残疾高中阶段的招生规模;其余的学校也应创造条件做好“两头延伸”工作。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加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指导力度,开足开齐课程,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新课程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实施的平稳有序。
  二、工作载体和措施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小学教学常规和学籍管理工作检查,严格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制定出台《福建省中小学课堂教学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引导各地进一步增强办好初中学校的责任意识,分解并落实年度控辍目标,加强对各地学额巩固率的考核与评估。对各县(市、区)普通初中的“四率”指标(毕业生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及格率、综合比率)进行评价和通报,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2、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各地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的建设、评估工作。上半年对各设区市2008年评估验收的“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进行抽查,了解各地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按规划要求分步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扎实推进区域内城乡、校际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3、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引导各地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农村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积极稳妥地推进达标高中建设,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达标高中建设步伐,使达标高中的分布与普通高中的整体布局相适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制度的建设,修订出台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与评估标准,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形成特色,办出活力。继续安排专项经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中建设予以支持,提高这些地区普通高中的教学仪器装备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